企晟(上海)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阮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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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上海
(企业已暂停产品招商,代理采购咨询可以留言)
品牌名称:飞利浦
型号规格:DFM100
批准文号: 国械注准20183080392
产品标签:体外除颤监护仪 飞利浦 DFM100
产品卖点:新产品 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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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00198491
| 器械类别 | 三类医疗器械 | 科室 | 全科 |
| 功能 | 监护仪 | 标准目录 | 手术室/急救室/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|
| 耗材类别 | 其他分类 | 国产 | |
| 家用与否 |
产品介绍:
型号:DFM100
适用范围:该产品可对成人、小凡气含婴儿)患者进行
自动体外除颤治疗、手动异步体外除颤治疗、体外同步心胜复律治疗
,无创体外起搏治疗,同时也可对患者进行心电、无创血压、脉搏血氧饱和度和呼吸末二氧化碳监
护。该产品由接受过设备操作培训的合格医务人员及在基础生命支持、
高级心脏支持和除颤方面培训的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和/或EMS环境下使
用。该产品必须由医师或遵医嘱使用。
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用于无反应、无呼吸且无脉搏的疑似心脏骤停患
者;手动异步体外除颤治疗用于终止患者的心动过速和心室颤动症状:
体外同步心脏复律治疗用于终止心房纤维性频动;体外无创起搏治疗用
于症状性心动过缓患者。
心电监护用于测量、显示和记录患者的心电波形和心率,并提供报警:
无创血压监护可无创地对上臂周长大于13cm且年龄大于等于3周岁的惠
者进行动脉血压监护;脉搏血氧饱和度可对进行血氧饱和度和脉率监
护;呼吸末二氧化碳监护可对患者进行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护并提供呼气
频率数值。
该产品不适用于新生儿患者。